四川成都申请设立旅行社申报指南
成都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成都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须知
一、项目名称:设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二:审批事项类别:行政许可类
三、审批依据:
1、《旅游法》第四章;
2、《旅行社条例》第(一)章;第二章
3、《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章
4、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
5、国家旅游局《关于落实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5)96号)
6、四川省旅游委《关于委托下放旅行社审批权限等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审批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和条件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五、申请条件:
1、符合本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市场需要;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足够的面积,满足经营需要的营业用房(自有产权营业用房或租期不少于一年的租用营业用房);
3、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4、有必要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5、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适用国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从事旅游业务的标准;
6、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万元整;
7、企业名称或行业特点需体现为旅行社或旅游行业相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涉及审批的旅游业务,不得包含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行社申请许可证时,如营业执照登记范围包含出境旅游业务的,需做经营范围变更,将之剔除之后,方可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六、提交文件
1、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3、企业章程;
4、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5、经营场所的证明;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导游人员的身份证明,导游证,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等
七、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旅行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向所在地县级,区级旅游行政部门提出设立旅行社申请→所在地旅游部门研究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如不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相关理由)→县级,区级旅游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告知申请人相关办理事项→申请人提交各类申报文件材料→县级,区级旅游部门审核文件材料→实地考察并作出初审决定→市级旅游部门研究审核,对符合条件要求的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发出批准文件→旅行社在取得批准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照文件在旅游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具质保金专户,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并签订质保金存款协议书,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并将有关存单材料交由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成都汉时企服解决成都各区旅行社新设立,旅游经营许可证审批,为您解决如下区域: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双流区,郫都区,温江区,新都区,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青白江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东部新区;
2022年四川地区成都旅行社经营业务时取得从业许可证包含导游,计调,地址面积不够的问题,省时,省心为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