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理武侯区出版物经营设立审批(零售)图书办事攻略;
成都市办理武侯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设立申请指南;
成都市办理武侯图书零售经营许可证(网上)办理条件流程;
成都武侯区出版物经营设立审批(零售)办事攻略
(一)项目名称:出版物经营设立审批(零售)
(二)办理单位: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三)办理窗口: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区15-22号窗口
二、法定依据
(一)《行政许可法》(2019年修正);
(二)《出版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三)《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
(四)《成都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工作方案》成府发〔2021〕16号
三、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经营性质、经营项目、注册资金、数额和来源等内容; (窗口领取)
3、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协议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委托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请于提供的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或盖章。需提供复印件的,请携带原件,以备查验。(以上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设立申请材料向武侯区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窗口提出申请,经窗口人员初审,符合法定条件且需要进行现场勘验、技术论证和听证的项目,申请人填写《行政审批现场勘验预约服务登记表》(窗口填写),进入审批前现场预约现勘服务流程;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窗口不予接件,并告知申请人原因;
二:武侯区行政审批局组织职能部门勘验经营场所,提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的意见。经营场所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经营场所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做退件处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
三:经窗口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齐,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后受理。
四: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在承诺时限内制发新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话通知当事人到窗口取证;审核不合格的,做退件处理,并电话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不予批准通知书。
五、前置条件
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六、备注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每年需要年审,逾期不审自行作废。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包含经营范围: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含网上销售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图书零售批发: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高新区,锦江区,郫都区,新都区,新津区,双流区,温江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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